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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感激送锦旗表心意

    一年烦恼一朝得以解决
业主感激送锦旗表心意
 

  

77上午810分,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办公室来了5名“不速之客”,他们不是来联系工作的,也不是来投诉举报的,而是专门将一面“为民解忧、执政为民”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局长办公室,感谢我局机动中队为他们解决了困扰近一年的烦恼。

5名“不速之客”是阳光公寓的业主,20078月,阳光公寓地下室的产权单位桐庐好的大酒店有限公司在阳光公寓地下室投资的同百服装市场,未经建设部门批准,擅自在阳光公寓北侧地下室外墙开设高4米,宽2米,面积8平方米的消防通道,对房屋建筑安全和小区交通安全存在影响。2007929,同百市场向建设部门提交申请,要求在阳光公寓北侧地下室开设消防通道,而阳光公寓业主中有39.6%的住户不同意开设消防通道(60.4%的住户同意),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和《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改造、重建附属设施应达到全体业主66.7%以上通过方可对共有部分进行修改”,故开设消防通道没有达到审批条件,建设部门不予审批。200834,建设部门函告我局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同百市场未经审批擅自开设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查处。在此期间,阳光公寓64户业主也随即将该情况分别投诉到县长公开电话、市长公开电话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处,要求对同百市场破墙开设消防通道行为进行查处。

得知情况后,城管执法局机动中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多次与建设部门、同百市场、小区居民取得联系。因新开设的消防通道属同百市场二期工程,二期工程暂未进行开工建设,如二期工程建设完工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开设消防通道,经批准后方可开设消防通道且消防通道所设位置不得影响建筑安全和小区交通安全。2008422日,县城管执法局通过前期调查取证,认为当事人未经审批擅自开设消防通道的行为已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将开设的消防通道恢复原状。55日,执法队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将原来高4、宽2的消防通道改建成高0.3、宽1.2的“出气孔”,未达到整改要求。512日,执法队员再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将现有“出气孔”恢复原状。628日,执法队员再次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为了妥善处理这一投诉,机动中队执法队员不辞辛劳,不怕麻烦,前前后后联系建设部门3次,联系同百市场6次,找小区居民了解情况5次,奔赴现场勘察12次,通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将困扰阳光公寓小区居民近一年之久的烦恼彻底解决,给小区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充分体现了我局执法队员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和心系群众的公仆精神,得到了小区居民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阳光公寓全体业主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交到城管执法局局长手里,感谢我局机动中队执法队员依法办事、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以此表达他们真诚的感激之情。

(钱华明)

 

创新培训形式   提高执法能力

为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城南中队在日常业务培训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动脑筋,创新培训方法,尝试“以工代训,工训结合,以训促工”的培训新模式,收到良好效果。

中队执法队员长期处于执法一线,日常工作比较繁忙,经常性地抽时间组织业务培训存在一定难度,加上队员之间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工作年限长短不一,在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中,往往是经验丰富的队员单凭经验盲目干,忽视法定程序,工作随意性较强;而理论水平较好的队员缺乏经验不会干,缩手缩脚,工作依赖性较强,出现了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为此,中队在加强业务理论学习的同时,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培训方法,边工作边学习,学习工作两不误。

一是由中队长负责带教,每月开展一次示范执法活动。示范执法活动主要包括路面巡查、现场纠违、承办案件等方面,每方面都严格按法定程序操作,边带边教,边操作边讲解,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执法队员在日常执法管理中发现问题的能力、现场纠违的能力和承办案件的能力。

二是在人员分工上采取新老结合。一方面要求文化基础差,但工作年限较长的老队员既发挥经验,起到“传帮带教”作用,又不耻下问,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执法,杜绝违规操作,凭经验盲目执法的现象;另一方面要求有一定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能力的新队员在实际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虚心求教,注重掌握执法技巧,灵活运用法律法规,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执法工作的实践能力。

  三是实行专人负责,个别带教,重点培训。对部分问题复杂、案情重大的违法(章)案件查处,中队专门挑选一名工作经验丰富、执法能力较强老队员负责,并有针对性地选配一名新队员配合,由老队员负责个别带教,重点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对复杂、重大违法(章)案件的查处能力。

  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能力,大大增强了执法队员的办案能力,在今年承办的30余起一般程序案件中,没有发生因当事人不服而引起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蔡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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