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首页 >>通知 >> 关于县城开元街(依江楼至潇洒楼段)等主要道路临时占道停放机动 |
| 关于县城开元街(依江楼至潇洒楼段)等主要道路临时占道停放机动 |
|
|
|
道路临时占道停放机动车收取停车费的通告 为加强县城交通秩序管理,有效缓解县城开元街(依江楼至潇洒楼段)等主要道路“停车难、行车难、乱停车”的问题,本着“规范管理,方便停车”,城市管理逐步试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县城开元街(依江楼至潇洒楼段)等主要道路临时占道停放机动车进行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内所有机动车必须按交警、城管部门划定的临时停车泊位按规定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二、对停放在开元街(依江楼至潇洒楼段)、南门弄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上(含潇洒楼大酒店前)的机动车,根据桐价(2005)35号文件规定,每次收取5元/辆的停车费,自5月20日起实施收费;其他主要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按每次3元/辆收取停车费,收费时间另行确定。 三、进入开元街(依江楼至潇洒楼段)、南门弄的机动车需停放车辆的,应尽量停放在新世纪商场后、潇洒楼大酒店后的停车场内,实行免费停车。 即时接送病人的车辆允许进入县第一人民医院院内临时停靠,由医院保安负责管理,并不得收取停车费。 四、县城所有公益性停车场(中杭路停车场、中国银行对面停车场、邮电路停车场、康乐路停车场等)一律对外开放,并免收停车费。 五、对开元街(依江楼至潇洒楼段)、南门弄临时占道停放车辆落实专人管理,管理时间为07:30至18:00,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服从停车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桐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桐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
|